昨日,记者从沈阳市质量监督局获悉,去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目前已经正式在我市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中启用。
据介绍,按照市场准入标志制度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并经检验合格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出厂销售时必须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这意味着,市民*常接触的一些塑料制品比如快餐盒、保鲜膜一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今后都必须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生产。
“今后,市民使用快餐盒、保鲜膜等产品时,判断其是否安全的*简便方法就是看产品是否标注了‘QS’。”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用快餐盒、保鲜膜装的食品时也应多加留意装食品的包装是否同样注有“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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