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邓女士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以103500元的价格,买了一块她非常喜欢的欧米茄腕表,谁曾想到,正常使用了三个月,表就突然不走了。邓女士找到欧米茄专柜,不料,对方竟表示,非质量问题,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邓女士买的欧米茄腕表,是一款机械手表,在她的欧米茄出问题前,邓女士还是非常信赖这个品牌的,没想到花十万钱买了手表后,三个月就出现情况。事发这天早上,邓女士醒来后戴上欧米茄手表,然后习惯性的看时间,突然发现时间不对。
邓女子仔细查看,发现欧米茄手表不计时了。邓女士联系售后,售后告诉邓女士,机械表背后的转盘是会转动的,并让邓女士看看转盘情况,邓女士看后发现不管怎么摇动手表,转盘都不转动。细看之下,竟有颗螺丝断在里面。
邓女士认为这是质量问题,但欧米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因为邓女士的欧米茄受震,导致螺丝断了,系人为原因造成,非质量问题。邓女士不服,手表没有人为磕碰,也没有摔过,只是正常佩戴,怎么会受震呢?
工作人员解释说,有可能是邓女士晃动中,亦或者将手表摆放在桌子上的过程中,造成了手表受震,螺丝断裂,与个人使用情况有关,不在三包范围之内。工作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送到上海总部去免费维修。
邓女士不同意,邓女士表示,刚买三个月的手表,就要拆开维修,她接受不,邓女士希望欧米茄专柜可以换新表,或者全额退款,目前,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蚂蚁说法 】
1、10万元的手表,刚过三个月就螺丝断了,是欧米茄太精贵,还是有质量问题?亦或者真如工作人员所说,是因为邓女士使用不当?
有网友表示,奢侈品之所以是奢侈品,是因为奢侈品在设计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长时间使用,因为他们针对的客户群体是明星、富豪等有钱人。
对于明星、富豪来说,不管是不是奢侈品,也不管是什么奢侈品,他们都只穿一次,只用一次,一次过后就弃之不用了。
对于衣服、或者一些特殊奢侈品,的确存在上述情况,但手表和其他奢侈品不同,再精贵的手表,也是用来佩戴的。
2、手表等物品,适用的法律是《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部分商品责任),从法律上讲,邓女士的手表,是否符合退货或者换货的标准呢?
部分商品责任第10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邓女士的欧米茄手表,是她8月份在专柜购买,距离现在已经三个多月,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15天,所以不符合本条规定的退换标准。
其次,部分商品责任第11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具体到本案,在超过15天规定的情况下,需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才能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注意,还要非人为损坏。
在欧米茄专柜认定邓女士的手表,存在人为损坏的情况下,无法适用第11条的规定。也就是说,从部分商品责任来看,邓女士的手表,不符合退货或者换货的标准。
3、如果邓女士的欧米茄手表,自始便存在质量问题,即便不符合部分商品责任规定,邓女士依旧享有退换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邓女士的欧米茄手表,自始便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交付的手表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邓女士可以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向商家主张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奢侈品应该有奢侈品的服务和责任,不能买东西的时候是奢侈品,出了问题就推三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