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联合乐成街道以及乐成派出所,对乐成街道孔坦村一个白酒非法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查处一批**小乌牛白酒。
是日上午,在孔坦村靠山边的一间简易老房内,放置着一批生产包装好的**小乌牛白酒,加工车间有一批贴有小乌牛商标标签的空瓶、包装纸盒、瓶盖、合格证及标签贴纸,还有用于加工生产的瓶盖封口机器和封膜机器。角落里堆积着数量较大的酒精和一些添加剂。经过清点,已封装的小乌牛白酒有308瓶,已灌装未封口小乌牛白酒有216瓶,还有空瓶1847个、瓶盖4800个、酒精22桶、明矾添加剂1桶,及大量小乌牛标签贴纸和包装纸盒等。
执法检查中,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商标授权文书等。当事人之一的刘某称,该加工点是他和余某,李某3人合伙开的,从今年9月起,他们将小乌牛空酒瓶回收过来后,灌装自己用酒精勾兑好的酒,封口封膜包装后销售给食品经营户。
据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目前,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3名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