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个别省相继发生中小学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通知明确,凡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近期将与教育部联合组成督察组,对各地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据了解,自3月1日以来,云南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营养餐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