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要从婴幼儿的食品抓起。卫生部有规定,半岁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为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这一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大使用量为每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中国食品招商网,关注健康安全,关注法规政策,我们会继续为您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