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配合饲料安全卫生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渔用配合饲料的成品,其他形式的渔用饲料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9675 海产食品中多*联苯的测定方法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13081 饲料中*的测定方法
GB/T 13082 饲料中*的测定方法
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13084 饲料中*化物的测定方法
GB/T 13086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GB/T 13087 饲料中异硫*酸酯的测定方法
GB/T 13088 饲料中铬的测定方法
GB/T 13089 饲料中●唑烷硫*的测定方法
GB/T 13090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的检验方法
GB/T 14699.1 饲料采样方法
GB/T 17480 饲料中*****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
SC 3501 鱼粉
SC/T 3502 鱼油
SN/T 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检验方法
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药品种及使用规定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加工渔用饲料所用原料应符合各类原料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受潮、发霉、生虫、**变质及受到石油、农药、有害金属等污染的原料。
3.1.2 皮革粉应经过脱铬、脱毒处理。
3.1.3 大豆原料应经过破坏蛋白酶**因子的处理。
3.1.4 鱼粉的质量应符合SC 350l的规定。
3.1.5 鱼油的质量应符合SC/T 3502中二级精制鱼油的要求。
3.1.6 使用的药物添加剂种类及用量应符合农业部《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药品种及使用规定》中的规定。
3.2 安全卫生指标
渔用配合饲料的安全限量应符合表l规定。
表1 渔用配合饲料的安全限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