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文登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线索,对文登侯家镇的一家商店进行检查。检查后,商店销售的由红星集团酒业有限公司监制、北京京城酒业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的“新北京二锅头”,属于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仿冒酒。由于店主曲某只进货3箱,数目较少且暂未售出,消协依法没收了仿冒酒,并罚款曲某500元。文登工商局1日接到市民举报,称侯家镇的一家商店内出售的红星二锅头包装粗糙,酒水质量可能也存在问题。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该商店,发现确实有包装为红星集团酒业有限公司监制、北京京城酒业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的“新北京二锅头”。执法人员联系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后认定,该商店内出售的北京二锅头酒商标装潢与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红星二锅头酒商标装潢格式相同。据了解,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但是该公司未授权任何企业使用红星商标,与北京京城酒业有限公司更是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该店销售的“新北京二锅头”属于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仿冒酒。据商店店主曲某介绍,店内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饮料、烟草等百货零售,而其中好多商品都是通过流动送货车购进。据了解,这种“一次**易”除了方便外,因进货价格也稍有便宜,所以乡镇的许多商店会选择这种进货渠道。据了解,曲某于今年1月份从**动送货商处购进该**红星二锅头3箱,共12瓶,每瓶购价20元,曲某售价为每瓶22元。至工商执法人员查获时,曲某店内的**酒尚未售出。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曲某销售**北京二锅头酒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此行为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权益。商店有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义务,进货时需留取送货者的经营资格证明。而在接受检查时,曲某无法证明进货渠道,以致执法人员无法再继续展开调查。但鉴于曲某积极配合调查,经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北京二锅头酒数量较少,执法人员于4日上午依法责令曲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12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北京二锅头酒,并对曲某处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