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因其天然、健康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不少食品生产企业显然也瞄准了这个商机。眼下,标注“有机产品”、“***”、“无污染”等字样的食品在市场上比比皆是,但不泛“挂羊头卖狗肉”的产品。近日,新疆巩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涉及冒用有机产品认证的案件。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有机配料,都必须是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而在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或其包装及标签上标注这类误导消费者的文字,相关企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的巡查中发现,某乳品厂未取得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私自在其产品外包装上印有“***牛乳成分”字样,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