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囤网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食品法规>>食品安全>>自产自销假“金龙鱼” 嫌疑人被判刑
早囤网囊括了全国大部分优质的食品酒水饮料企业,为用户提供最新最全面的行业信息!

自产自销假“金龙鱼” 嫌疑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2-01-30  作者:早囤食品  浏览次数:125
核心提示:“如果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就不敢做了。”徐某在得知自己因生产销售**“金龙鱼”食用油而被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62万元的罚金后感慨。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对这起销售**“金龙鱼”食用油案作出一审宣判,同时判处粮油商店店主潘某有期徒
“如果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就不敢做了。”徐某在得知自己因生产销售**“金龙鱼”食用油而被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62万元的罚金后感慨。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对这起销售**“金龙鱼”食用油案作出一审宣判,同时判处粮油商店店主潘某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60万元。粮油商店3名店员也分别领刑。法院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被告人徐某从黄某(另案处理)处购买**“金龙鱼”食用油,将价值约97.8万元的假油卖给被告人潘某开的两家粮油商行。后徐某从2011年8月开始自产自销“金龙鱼”食用油,至同年10月,共将价值14万多**油卖给潘某;将价值6万多**油卖给伍某(另作处理)。
 
关键词: 食用油 万元 金龙鱼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买家保障支持先行赔付
担保交易保障每一笔交易
实地验厂真实性并拍照取证
委托找厂5万家工厂等您下单
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 快捷方便
企业名录| 资讯| 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