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1月1日起,未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酱油将不得出厂并销售。但现行的酱油标准并未对三***这一有害物质做出限量规定。业内权威人士呼吁,要从根本上杜绝有害酱油,必须尽快修改现行的酱油标准。
酱油、醋、米、面、油等5类生产加工的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检验合格并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将不得出厂并销售。原定于今年8月1日起强制实 施的该市场准入制度,因受非典影响已推迟至明年 1月1日。但酱油行业有关人士呼吁,实施酱油行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应尽快修改酱油现行标准,加入三***限量指标,以从根本上杜绝三***超标的酱油进入市场,危害广大消费者。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7日印发了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和强制检验等工作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该通则中对产品要求规定,酱油等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酱油企业能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QS质量安全标志以及强制性出厂检验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酱油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酱油现行标准恰恰没有对三***的限量要求。
中国酿造行业泰斗、原轻工部食品局**工程师包启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酱油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检验和QS标志与根除害人的三***酱油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按照2001年颁布实施的酿造酱油、配制酱油和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HVP)三个标准中,仅仅在配制酱油的原料———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标准中对三***含量做了强制性的限量规定,每公斤不得超过 1mg;而配制酱油要求,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不得超过50%,也就是说,合格的配制酱油中三***含量应远远低于1mg/kg。不过,三***超标的产品是以酱油而非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的产品形式出现,而现行的配制酱油标准中没有三***限量指标,造成的结果是即使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三***超标,也无法确切判定其产品为不合格。
2001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济南市场酱油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抽样合格率尽管高达92.7%,不过却明确指出,因为在国家标准的检测项目里没有规定酱油中三***的限量,为此对8批三***超标者无法判定为不合格。
据介绍,酱油分为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两种。根据2001年开始实施的酿造酱油国家标准和配制酱油行业标准,酿造酱油由大豆或脱脂大豆、小麦或麸皮为原料发酵制成,里面不含三***;而配制酱油是以酿造酱油为主体,由 HVP、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其中HVP含有三***。
三***是一种“有可能引发癌症”的物质。美国、日本等国已经明确指认“***4种异构体对人体可产生不同程度的致癌效应”。1999 年10月,欧盟对从中国出口的部分酱油进行抽查,发现其中三***严重超标,曾全面*止对中国酱油的进口;2001年国内曾引起广泛注意的酱油酿造、配制之争,也曾将矛头对准三***。
包启安认为,如果配制酱油的标准不修改,加贴QS标志也无法完全确保酱油产品的安全。包启安呼吁,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修改酱油标准,加入三***限量指标,从*基础的标准层面保证酱油市场准入制度初衷的实现。
酱油标准的另一个主要起草人、珍极集团董事长**说,其实,几年前制订配制酱油行业标准时,业内就已经认识到三***超标的问题,但由于当时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要做,所以当时没有把这一项写入标准。 “现在两三年已经过去了,行业标准也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他透露,珍极集团作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已向中国调味品协会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发函,“建议在酿造酱油、配制酱油标准中增加三***的限量指标,作为判定酱油合格与否的一条强制性项目,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