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李先生拨打东方今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吃统一老坛酸菜面时,竟吃出一块用过的胶布,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李先生向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提出检查身体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对方愿意赔十包方便面。对此李先生不接受,那么,应该如何索赔呢?据李先生介绍,6月8日晚,李先生下班回家后,打开一包统一老坛酸菜面当晚饭,刚吃到一半,就发现里面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再定睛一看,是一个缠成圆圈状的医用胶布,还隐约看到胶布上带着的血丝。据李先生讲,他当时检查了方便面的外包装,并没有发现破损,由此推断,这不是流通环节造成的。李先生拨打了包装上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电话,电话无人接听,于是,他便在网络上给公司留了言。6月11日上午,一名王姓业务员敲开了李先生的家门,询问并记录下情况。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的客服人员,工作人员称,他们已将此事告知公司领导,正在商量处理事宜。不久,王姓业务员再次来到李先生的住处,和李先生商量赔付事宜。李先生提出要检查身体,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此,王姓业务员告诉记者,根据公司规定,只能赔偿李先生十包方便面。至于其他,需上报公司领导,经领导商量后,才能决定。“消费者应当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有理有度。”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