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必须在监管上堵塞漏洞,理顺体制。 违法成本低震慑力不足 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依法管理是基础。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一些从事食品生产的中小企业主、个体生产经营者,对法律内容、条文和法律责任缺乏了解,有的甚至不知道有食品安全法。农村地区的人们普遍缺少食品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农村容易成为“问题食品”的畅销地。 “违法成本低是一些食品企业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质监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现行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较小,特别是对一些主观故意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如何定性、量刑、惩戒,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法规。” “就拿奶粉来说吧,国家奶粉标准中没有定激素的本底是多少,哪一些属于内源性的?哪一些属于外源性的?标准不清,问题自然说不明白。”“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或多种标准冲突。”不少单位表示日常执法中会遇到此类困扰。 监管能力弱“皮球”来回踢 在市场监管中,存在不少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出现“谁都该管,谁都没法管”和出了问题互相推诿的情况。分段监管、“多龙治水”,*怕推责任、“踢皮球”。多头监管往往是有利抢着管,无利都不管,少数基层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以食品加工小作坊为例,目前许多食品加工小作坊大都是前台销售、后台加工,由于违背国家质检总局纳入食品生产加工范畴,又不属于食品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造成小作坊无人发放许可证、无人监管。之前市场上出现的“**豆芽”问题,质监部门称自己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上的豆芽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部门称豆芽是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称没有拘留资格,很多违法商贩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就逃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则称,自己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 监管部门的“多头制”,导致很多“不一致”。譬如对添加剂违规企业,老百姓可以提出索要检测报告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但检测机构在我国基本都从属于政府,“多头制”一旦“不一致”,检测部门很难做到客观中立,给出的报告也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应当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结构,提高公信力,斩断利益链。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监管体系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以制度管安全,用制度保安全。同时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加快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企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