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平日酷爱碳酸饮料,前不久,别人送给他一箱雪碧,让他乐呵的是,开瓶经常会有惊喜:赠一罐330毫升可口可乐汽水。短短几天,他的桌上已经堆了好几个“中奖”盖子,让他郁闷的是,昨天他兴冲冲地拿着盖子去兑换,连跑了很多商家,均没有兑换成功。 中奖容易兑奖难,多数商家拒绝兑换 张先生说,一箱饮料没喝完,他就有了十多个“中奖”瓶盖。他兴冲冲地去兑换可跑了几家商店均被拒绝。“兑换怎么会这么难?” 商家透露其中原因:兑换亏损风险大 “这种饮料本来利润就少,进货到销售,也就赚个几毛钱差价。兑换的话,兑出去的饮料就完全没的赚,加上现在天气这么热,很多人要的都是冰饮料,我们还要倒贴运输费和电费。”一店主这样对记者说。 “不仅要亏本兑换,我们还要冒着厂家拒兑的风险。”店主拿出一瓶饮料说,这种饮料去年搞过一次活动。还卖得不错,许多消费者纷纷上门要求兑换,但*后,我们拿着几百个盖子到厂家兑换时,厂家却表示这种产品已经脱销,不能兑换,换了一种冷门饮料给我们,卖不出去,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店主说,现在他们只对熟客进行有奖兑换。 可口可乐客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可到他们指定的商家进行兑换。 律师:经营者有兑现奖品的义务 对此,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锋说,我国并不排斥以有奖销售的形式进行促销,但有奖销售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有奖销售中,经营者是否有支付奖品的义务是不确定的。但一旦消费者的奖券中奖,经营者即产生给付奖品的义务,合同义务中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即转化为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经营者负有向中奖者支付规定奖金或奖品的义务,中奖者享有领取规定数额奖品或奖金的权利。像雪碧瓶盖中奖,经营者于情于法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兑换。 至于对方提及说“中奖需到指定地点兑换”,那么这也仅仅是可口可乐公司与部分经销商的内部协定,并没有向消费者明示,经营者理应兑换奖品,并由其再到指定地点兑换,而不应该把这个义务转嫁到消费者上面。纵观雪碧瓶的包装以及店堂告示,并没有对上述兑奖地点等内容进行公示,经营者此举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