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8月起,县质监局、农业局对获证企业、获证产品、认证标识等方面全面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主要检查全县获得食品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产品和相关认证标志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重点查处茶叶、白酒、猕猴桃、杨梅、竹木制品等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显示,认证企业证照齐全;认证产品基本按标准规范生产,生产过程基本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认证企业管理制度运行正常,基本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并能规范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在认证范围内使用,无买证、卖证情况。 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