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净化酒类市场消费环境,平乐县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对辖区酒类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专项整治,平乐县工商局查获** “五粮液”、“剑南春”、“长城”等系列名优酒一批,立案7起,取缔非法散装白酒生产小作坊10个,有效规范了平乐县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四项措施内容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该局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严把酒类经营户的准入关口,特别是对散装白酒经营户进行重点监控,要求经营者守法经营。 二是加强质量监测。该局坚持对酒类市场采取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加强质量监测,保证了酒类市场的质量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者进销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的检查。该局要求酒类经营户进货时要认真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要向酒类供应商索要正规**等,并按要求规范记录进销货台帐等。 四是加大酒类产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力度。该局把酒类产品市场监管和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着重对市场上经销的散装白酒、米酒以及葡萄酒、果酒、啤酒等重点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以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散装白酒批发经营点、酒类小作坊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是否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制酒、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他人注册商标“傍**”、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