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有限公司正式向广州市中级****提交民事起诉状。潘高寿以其蛇胆川贝液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为由,将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在广州的一个销售商告上了法庭。围绕潘高寿蛇胆川贝液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广州市司法局牵头成立的 “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专家律师也开始展开法律“暖企行动”。据悉,不久前,广州市司法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暖企行动”的统一安排组建成立了百名专家律师“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并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广州市律师行业助推企业发展工作。而近日,律师团专家律师围绕广药旗下中华***潘高寿专利被侵权开始为潘高寿提供法律服务,这也标志着羊城专家律师“暖企行动”进入了实质阶段。潘高寿专利**或成“法律暖企”**案据了解,潘高寿为广州市**的中医药***企业,也是国务院认定的首批中华***企业,素以生产系列治咳药品而闻名于世。上世纪80年代初,潘高寿首创了“蛇胆川贝液”品类,随后潘高寿进行了广泛的市场推广,使得“蛇胆川贝液”迅速成为旗下四大治咳系列产品之一(注:其他三大产品为“治咳川贝枇杷露”、“蛇胆川贝枇杷膏”、“蜜炼川贝枇杷膏”)。据潘高寿市场部相关人士表示,潘高寿“蛇胆川贝液”成为畅销品类后,国内厂家纷纷仿制,*高峰时仿制厂家达到200多家,而在其公开发布的**公告上,潘高寿称“为了便于消费者清晰辨认并识别本公司的“蛇胆川贝液”,本公司为自己的产品设计了独特的包装,并就该独特的包装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0330115075.7)。而据潘高寿此次**的代理律师任琳表示,“蛇胆川贝液”作为潘高寿的系列知名产品之一,其包装盒也广为消费者所熟知,许多消费者就是凭借该包装盒去辨认潘高寿的产品并购买。部分生产厂家故意仿制与潘高寿产品外包装相近似的包装盒作为其生产同类产品的外包装,并大量投放市场,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她还表示,作为“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专家律师,潘高寿此次**或成“法律暖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