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肝购买日期是18日,怎么出厂日期是19日?”昨天,读者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食品商店买来“爱森冷鲜猪肝”,出厂日期反倒比购买日期晚一天,“猪肝到底是何时生产的?”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周先生家,他拿出一张购物小票和“爱森冷鲜猪肝”的包装。小票显示,10月18日下午3时41分,他在**食品商店三鑫分店买来“爱森冷鲜猪肝”,价格14元左右。可再看“爱森冷鲜猪肝”的包装,上面分明印着“生产日期20121018,出厂日期20121019”。“既然是10月19日出厂的,为何18日下午就在店里销售了?这不是‘忽悠’我们消费者吗?”周先生称,起初自己也没发现,后来把猪肝炒了吃,吃后感觉味道不对,这才从垃圾桶里翻出猪肝包装,发现这个“玄机”。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上海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猪肝是18日生产的,当天下午就送到了**食品商店三鑫分店。因为他们嘱咐店家,要把猪肝放到19日销售,所以才会标注出厂日期是“20121019”。那为何要把出厂日期标成19日,而非生产日期的18日,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表示,“那是他们的惯例”。对于这样的答复,**食品商店三鑫分店表示,18日下午那天,因为店里的猪肝脱销了,为了补货,才把原本要19日销售的猪肝提前放进柜台。据了解,“爱森冷鲜猪肝”保质期为3天,而3天是从“出厂日期”算起的。消费者周先生表示,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把出厂日期标成19日,无形中变相延长了“保质期”。目前,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已向周先生表示歉意,双方就赔偿问题正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