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囤网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企业动态>>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上市销售问题的复函
早囤网囊括了全国大部分优质的食品酒水饮料企业,为用户提供最新最全面的行业信息!

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上市销售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1-30  作者:早囤食品  浏览次数:171
核心提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公母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问题的请示》(闽食药监食流﹝2016﹞168号)收悉。经商农业部,现函复如下:一、我国种猪和商品猪采用相同的养殖模式,不存在因养殖方式差异导致质量安全水平差异的问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公母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问题的请示》(闽食药监食流﹝2016﹞168号)收悉。经商农业部,现函复如下:一、我国种猪和商品猪采用相同的养殖模式,不存在因养殖方式差异导致质量安全水平差异的问题。种猪及晚阉猪肉不属于病害肉,农业部门未发现在质量安全方面与普通猪肉有明显区别。二、目前,我国没有*止屠宰和销售种猪及晚阉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种猪及晚阉猪,应当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相关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猪肉时,应当索取并查验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种猪肉和晚阉猪肉,还应当查验猪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的相关信息。三、按照国家标准《鲜、冻片猪肉》(GB 9959.1—2001)有关“公、母种猪及晚阉猪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的规定,*止销售加工为鲜、冻片猪肉形态的种猪肉和晚阉猪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2016年12月6日
 
关键词: 种猪 猪肉 肉品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买家保障支持先行赔付
担保交易保障每一笔交易
实地验厂真实性并拍照取证
委托找厂5万家工厂等您下单
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 快捷方便
企业名录| 资讯| 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