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正常生长中,外观不美、卖相不佳,生长周期较长、产量不高,运输时容易腐烂、不易储存。这些问题在一些不法商人眼中,只是“小菜一碟”。他们只需在自家隐秘的小作坊里,往豆芽里放入“黄豆芽激素”、“AB粉水剂”、“增白王”等添加剂,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外表光鲜却威胁人体健康的“毒豆芽”,就这样被生产出来。2012年以来,江西省景德镇市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生产、销售“毒豆芽”犯罪专项行动。截至今年4月,该院已对7名生产、销售“毒豆芽”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2012年8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发出《关于豆芽小作坊生产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报告函》,引起了昌江区检察院关注。昌江区检察院积极与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手调查,发现在昌江区里村有几家生产“毒豆芽”的小作坊。经查,犯罪嫌疑人夏金水、夏金彪、朱如洪等人利用城中村自家私房隐蔽的特点,秘密制售“毒豆芽”。他们在豆芽生长过程中,添加“黄豆芽激素”、“AB粉水剂”、“无根粉”、“保险粉”、“速长剂”、“增白王”等多种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从而达到缩短豆芽生产周期,增加豆芽产量,防止豆芽生产过程中发生腐烂变质的目的,并将制成的“毒豆芽”运到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经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这些小作坊生产的“毒豆芽”含有国家明令*止的6—苄基腺*呤激素,对人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属有害食品。夏金水等被提起公诉。今年1月,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乐平市有人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涉嫌添加违*化学药品。乐平市检察院会同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犯罪嫌疑人陶某豆芽制作作坊,当场查获已制好的“毒豆芽”1000余斤,不明化学药粉9包,漂**1袋,并缴获大量涉案工具。经过进一步调查查明,陶某自2012年以来,在自家小作坊发豆芽过程中,擅自使用“无根豆芽激素”、漂**等国家明令*止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使其豆芽产量每天提高至300斤左右,至案发时已销售了近2万斤豆芽,涉案金额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