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日前透露,自2013年1月1日起,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所属的37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实施大众类商品“同城同价”经营,一年让利司乘人员1000万元。长期以来,高速公路服务区商品售价普遍过高,广大司乘人员对此既不满又无奈。据介绍,此次浙江省交投集团从餐饮、超市等方面入手,首推“同城同价”,就是为切实改变此类现象,重塑服务区商业消费形象,更好地服务广大旅客。据了解,此次“同城同价”措施主要针对餐饮及商超等两大类。其中,餐饮类以快餐为主。快餐现打菜(大锅菜)定价不得高于15元/份。快餐现打菜价格具体标准为:3-5元、5-10元、10-15元,菜肴毛利不得高于城市餐饮行业毛利水平。商超类主要指矿泉水和方便面两大大众类商品,定价以城市超市零售价为基准,矿泉水统一价格为1.5元/瓶,方便面统一价格为3.5元/桶。台州服务区主任罗炳华表示,同城同价实施后,单单他们服务区,矿泉水、方便面等一年利润就将减少五六十万。这一举措*直接的受益者是过往司乘人员,尤其是常年在高速上跑的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对此举普遍欢迎。





